李元紘,字大綱,京兆萬年人。本姓丙氏,曾祖粲率衆歸高祖,因賜姓。元紘初爲雍州司戶,太平公主占民碾磑,元紘斷還民,雍州長史竇懷貞懼勢,促令改斷。元紘大署判後曰:“南山可移,此斷不可搖。”開元初,擢京兆尹。帝欲用爲尚書,執政以其資淺,乃拜戶部侍郎,尋進中書侍郎,同中書門下平章事。元紘當國峻崖,檢抑奔競,家無儲積,宋璟嘗稱之。詩三首。
了解更多伊用昌,不知何許人。與其妻乞食,多在江右廬陵、宜春諸郡。出語輕忽,常爲人毆擊,呼之爲伊風子。愛作望《江南詞》,與妻唱和,詞皆有旨。妻有殊色,豪富子弟以言笑戲調,不可犯。夫妻至南城縣,丐死牛肉食之死,後人有見之者,夫妻皆躡虛而行,發視所埋處,惟有爛牛肉,無別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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